關于開展浦東新區促進小微企業創新創業財政扶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浦東新區高質量發展戰略,優化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根據《浦東新區促進小微企業創新創業財政扶持辦法》(浦府規[2019]7號)和《浦東新區促進小微企業創新創業財政扶持辦法實施細則》(浦科經委規 [2019]2號),現將今年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工商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的企業或經市級(含)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服務載體;
2、經浦東新區科經委登記備案的創新型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
3、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規定執行。
二、申報事項
(一)創新創業載體建設
1、支持范圍
鼓勵各類主體開辦各具特色的創新型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根據2020年度績效評估結果,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資助。
2、申報條件
經浦東新區科經委登記備案的創新型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
3、申報材料
(1)創新創業載體(孵化器、加速器)績效評價表(在線生成打印);
(2)2020年底企業電子繳稅憑證;
(3)創新創業載體基本服務資源清單及證明(管理制度、孵化場地、服務團隊、創業導師、創業基礎配套服務、產業集聚、基金配套、在孵企業或團隊等);
(4)創新創業載體服務企業發展情況證明(企業引進培育、人才集聚、創新氛圍營造、知識產權、公共平臺、培養成功企業、社會榮譽等)。
(二)降低創新創業成本
1、支持范圍
(1)對2020年度獲得市級(含)以上行政部門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獎項,且實際入駐浦東新區創新型孵化器的項目團隊,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資助。
(2)對創新型孵化器內的小微企業,按照2020年度空間使用實際面積、天數和所在區域的補貼標準計算;租賃工位的企業按照每個工位6平方米予以核算;單個企業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200平方米,年度最高額度不超過15萬元。
2、申報條件
(1)支持優質項目入駐創新型孵化器
①工商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的小微企業;
②2020年度獲得市級(含)以上行政部門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獎項且入駐浦東新區創新型孵化器。
(2)降低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成本
①工商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的小微企業;
②企業辦公場所須在創新型孵化器內;
③企業入駐創新型孵化器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④企業在創新型孵化器內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生物醫藥、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⑤企業具有經核定的一定的營業收入或研發投入。
3、申報材料
(1)支持優質項目入駐創新型孵化器
①創新創業大賽獲獎團隊入駐孵化器資助申請表(在線生成打印);
②2020年度電子繳稅憑證;
③獲得市級(含)以上部門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的證明;
④企業與創新型孵化器簽訂的入駐協議復印件;
⑤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及銀行走帳憑證復印件。
(2)降低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成本
①入駐創新型孵化器成本補貼申請表(在線打印);
②2020年度小微企業房屋租賃情況匯總表;
③2020年度電子繳稅憑證;
④企業首次入駐創新型孵化器證明材料(入駐協議或租賃合同);
⑤入駐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及銀行走帳憑證復印件,補貼限定2020年度發生的成本,銀行走賬憑證截止日期為本通知發布之日前。
(三)自主創新能力提升
1、支持范圍
對通過引進關鍵技術和設備等途徑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小微企業,給予不超過其投資額20%的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申報條件
(1)注冊成立一年以上,財務會計核算和管理制度健全;
(2)項目屬于浦東新區重點發展產業領域;
(3)項目投資包括購買設備和研發投入,其中購買設備占項目投資額80%以上,企業須對項目發生支出立臺賬管理;
(4)項目建設周期不超過2年,于2020年底前已竣工投產;
(5)引進關鍵技術合同或合作協議;
(6)擁有專利技術的項目優先予以支持。
3、申報材料
(1)自主創新能力提升項目申請表(在線生成打印);
(2)2020年底企業電子繳稅憑證;
(3)項目完成總結報告(包含但不限于項目建設內容、投資計劃、實際執行情況、經濟效益、技術創新等內容);
(4)購買設備和關鍵技術的合同復印件及發票復印件;
(5)項目投資專項審計報告和項目已投入資金匯總表(在線生成打印);
(6)2020年度企業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
(7)知識產權、所獲獎勵、榮譽、資質等相關材料。
(四)高成長小微科創企業
1、支持范圍
對經評估列入浦東新區高成長小微科創企業培育計劃的,給予不超過40萬元的資助;對經評估達到培育目標的,給予不超過60萬元的資助。
2、申報條件
(1)財務會計核算和管理制度健全;
(2)企業屬于浦東新區重點發展產業領域,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上海市“專精特新”企業;
(3)企業2020年度營業收入達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研發投入占銷售額的比例達到8%以上;
(4)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納稅總額平均增長率達30%以上(滿足其中2項);
(5)有良好的發展前景,自主創新能力強,有增長潛力,產出規模和市場占有率在行業內領先。
達到培育目標是指列入培育計劃后,連續兩年(含申報當年)營業收入年平均增長率不低于20%。
3、申報材料
(1)高成長小微科創企業申請表(在線生成打印);
(2)2020年底企業電子繳稅憑證;
(3)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或上海市“專精特新”企業批文;
(4)經稅務部門核定的近三個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企業近三個年度審計報告;
(5)知識產權、所獲獎勵、榮譽、資質等相關材料。
(五)支持功能性平臺建設
1、支持范圍
鼓勵創新創業孵化載體、行業領軍企業、科研院所、園區開發公司與國內外知名企業、大學及科研機構建立服務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的開放平臺。建成后經評估,給予不超過其項目建設費、房屋租金、研發設備硬件費用總額50%的一次性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申報條件
(1)平臺合作建設主體是全球100強大學、全球100強科研機構、世界500強企業、國內一流大學及科研院所;
(2)符合浦東高質量發展戰略方向;
(3)平臺建設周期不超過1年,于2020年底前已建成使用。
3、申報材料
(1)功能性平臺項目申請表(在線生成打印);
(2)申請方與全球100強大學、全球100強科研機構、世界500強企業、國內一流大學及科研院所合作協議或授權證明;
(3)平臺使用房屋場地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4)平臺建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內容、實施計劃、投資情況、企業引進與培育成效等);
(5)平臺實際建設經費支出證明(項目建設費、房屋租金和研發設備購置費的合同與發票等)。
(六)服務機構獎勵
1、支持范圍
鼓勵各類服務機構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提供免費、優惠服務,對獲得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獎勵,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優秀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新區按照1:1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申報條件
(1)在“2020年度上海市中小企業服務績效第三方評估結果”中評價為優秀;
(2)為工商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的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提供免費、優惠服務,服務家數達100家以上。
3、申報材料
(1)服務機構獎勵申請表(在線生成打印)。
(2)律師事務所提供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3)2020年度上海市中小企業服務績效第三方評估結果(復印件)。
(4)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合同(復印件)。
(5)2020年度簽訂的相關服務合同以及服務對象清單,包括服務對象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三、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單位訪問浦東新區企業財政政策(科技專項)服務平臺(https://pdczkj.shcei.com.cn/web/index.jsp),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陸系統進行項目申報;
2、進入項目申報系統后,在線填寫申請表,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上傳到網上,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
3、企業網上提交材料,經審核通過后,在線打印項目申請表并加蓋公章,連同附件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裝訂成冊,按時遞交至相應受理點(在孵企業房租補貼項目申報材料交至所在孵化器運行主體,由其統一收集、核對、匯總后提交各受理點)。
(二)申報時間
1、網上材料申報時間
2021年3月31日09時—2021年4月29日17時。
2、書面材料報送時間
2021年4月1日09時—2021年4月30日16時。
(三)書面材料受理地點
1、張江科學城外項目
具體地址:合歡路2號浦東企業服務中心科經委90號窗口;
2、張江科學城內項目(工商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均在張江科學城內企業申報的項目)
具體地址:浦東新區張東路1158號3號樓3樓75窗口。
(四)聯系方式
1、業務咨詢電話
(1)創新創業載體建設、降低創新創業成本、功能性平臺建設
浦東新區科經委:68811076,